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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浑 编辑
郑浑(生卒年不详),字文公。开封(今河南省开封市)人。汉末及三国时期曹魏大臣,东汉名儒郑众曾孙、名士郑泰之弟。
郑浑早年避乱淮南,后转投豫章太守华歆。又被曹操辟为掾属,历任下蔡县长、邵陵县令,任内颇有政绩,深得民心。任左冯翊时,击杀扰乱郡县的梁兴,又击败作乱的山贼。历任上党太守、京兆尹、丞相掾属等职。曹丕称帝后,拜侍御史,加驸马都尉。先后任阳平、沛郡太守,任内兴修水利,使农田常年丰收,被百姓称为“郑陂”。后转任山阳和魏郡太守。魏明帝曹叡听闻郑浑的事迹之后,下诏将其政绩布告天下。官至将作大匠。卒年不详。
郑浑为官清廉朴素,以至于妻儿都常忍饥挨冻。
本名:郑浑
字:文公
所处时代:汉末三国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河南开封
主要成就:治理各地,政绩卓越
官职:将作大匠
初有治绩
三国智原画-郑浑
郑浑早年为避动乱,携侄子郑袤到淮南避难,受到在寿春的袁术礼待。但郑浑认为袁术必定会失败,于是投靠当时担任豫章太守的好友华歆。后来,丞相曹操听闻郑浑的事迹,征召他为丞相掾属。郑浑其后历任下蔡县长、邵陵县令等职。
当时,天下还没有平定,百姓都强悍浮躁,不考虑生育繁殖,那些生了儿子养不活的,就一概都不哺育。郑浑每到一地任职,就没收当地人的渔猎工具,督责他们种地养蚕,又连带开辟稻田,加重对弃婴罪的处罚。开始百姓怕犯法,后来生活好转,吃穿都有些富裕,就再没有不养育婴儿的了。生下来的男女,很多都取郑字为名。
之后,郑浑再次被任命为丞相掾属,又升任左冯翊。
击斩梁兴
建安十七年(212年),败逃蓝田的凉州军阀梁兴等人掳掠五千多户人家,强迫他们一同烧杀抢掠。周围各县无力抵抗,都很恐惧,县令都逃到左冯翊的治所高陵。当时有人提议移将治所到别处据险防守,但郑浑反对,认为这是向梁兴示弱,又认为应该劝降梁兴部众,让他们自动瓦解。于是郑浑一方面修筑城墙,一方面以重赏鼓励吏民打击梁兴的部众,吏民每每掳得他们的妻儿,妻儿被掳的部众都向郑浑请降,于是梁兴的部众渐渐瓦解;同时又派吏民到山谷劝降,又命令各县官员回到治县安抚投降的民众。这些措施令梁兴大为恐惧,只好退守鄜城,不久,行护军将军夏侯渊率军赶到,与郑浑率领的民兵击破梁兴的部众,并斩杀梁兴及其党羽。
盗贼靳富等人挟持夏阳县长、邵陵县令及许多官吏、百姓进入硙山。郑浑再次带兵征剿,大破靳富,解救出两个县的官员和被劫持的百姓。又有叫赵青龙的,杀死左内史程休,郑浑听说了,派壮士赶去砍下他的首级。前后归附郑浑的达到四千多家,从此山贼都被扫平,当地人民安定、专心生产。
后来,郑浑转任上党太守。
深受爱戴
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征伐汉中,郑浑被任命为京兆尹,制订移居之法,令新移到京兆地区的人民安定生活,更向汉中提供军粮和派民众到汉中耕作生产。曹操因而十分欣赏郑浑,再次任命他为丞相掾属。
黄初元年(220年),曹丕(魏文帝)称帝,任命郑浑为侍御史,加职驸马都尉,调任阳平、沛郡太守,后历任山阳和魏郡太守,他任职所在皆有治绩,地方井然有序,深受百姓爱戴。
天下楷模
魏明帝曹叡听闻他的事迹后,下诏将他的治绩公告全国。又调任将作大匠,郑浑为官清廉朴素,妻儿都常常忍饥挨冻。郑浑逝世后,朝廷下诏任命其子郑崇为郎中。
郑浑任阳平、沛郡太守时,因为这两个郡的地势低洼潮湿,总是遭遇水灾,导致百姓穷困饥饿。于是郑浑在萧、相两县的边界,修筑陂塘土堰,开辟稻田,郡中百姓都认为方便。郑浑说:“地势低洼,灌溉很方便,最终会收到鱼米的长久之利。这是富民的根本。”就亲自率领官吏百姓,兴建水利设施,一个冬天就建成了。以后每年大丰收,土地年年增产,租税的收入也比平时成倍的增长。百姓因这些设施的利益,刻碑颂扬郑浑的功绩,把他兴建的水利工程称为“郑陂”。
郑坡沿用多年,在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的地理巨著《水经注》中就有关于郑坡的记载:“昔郑浑为沛郡太守,于萧、相二县,兴陂堰,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司马懿:贤叔大匠垂称于阳平、魏郡,百姓蒙惠化。
陈寿《三国志》:郑浑、仓慈,恤理有方。抑皆魏代之名守乎!
《晋右军将军郑烈碑》:显考将作大匠,实有茂德,载在国策。
洪迈:冯翊困于鄜盗,付之郑浑而民安寇灭。
何焯:①用此法则无兵而有兵矣!文公固善权变。 ②此非俗吏所知,安农息盗,皆在移居法中,勤稼穑,明禁令是目。
五世祖
郑兴,字少赣。两汉之交儒学家,官至太中大夫。
高祖
郑众,字仲师。官至大司农,后世习称郑司农。
兄长
郑泰,字公业。东汉末名士,官至扬州刺史。
侄子
郑袤,字林叔。官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封密陵侯,卒谥元侯。
后代
儿子
郑浑三子,分别载于《三国志》 、《全晋文》 、《宋书》 。
1.郑崇,于郑浑去世后被任命为郎中。 2.
郑袭,官至大司农。 3.
郑烈,字休林,官至议郎,封平莞男。卒赠右军将军,谥号僖。
曾孙
郑遵,郑袭之孙。仕晋官至尚书郎。
玄孙
郑鲜之,刘宋时官至尚书右仆射,封龙阳子。卒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
《三国志·卷十六·魏书十六·任苏杜郑仓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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