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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高娃 编辑
哈斯高娃,蒙古族,1962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中国内地女演员、制片人,国家一级演员 。
1986年,哈斯高娃在莎士比亚大戏《奥赛罗》中担任女主角戴斯特梦娜 。1987年,哈斯高娃主演的第一部电影《荒漠的狮子》上映,进入演艺圈 。1993年,参演电影《东归英雄传》 。1995年,哈斯高娃参演的电影《冼星海》于11月30日在中国大陆上映。1996年,在历史剧《总督张之洞》中饰演紫芸。2000年,哈斯高娃参演由哈斯朝鲁执导的电影《珠拉的故事》 ,凭借此片获得了第八届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学会奖 。2003年,哈斯高娃参演的电视剧《铿锵玫瑰》播出。同年参演电视剧《枣树湾》,饰演灵芝一角。2005年,哈斯高娃凭《冼星海》获得珠影小百花最佳女主角奖 。2008年,哈斯高娃参演乌兰宝音执导的电视剧《祥云奈曼》,在剧中饰演福晋,推动事业发展 。2016年,哈斯高娃在都市家庭剧《安居》中出演白丽萍一角。2018年,哈斯高娃出演年代爱情剧《你迟到的许多年》 。2020年,哈斯高娃参演武侠剧《大侠霍元甲》,饰演霍母一角 。2017年8月,哈斯高娃获蒙古国“教育文化先进工作者” 。
本名:哈斯高娃
性别:女
民族:蒙古族
国籍:中国
出生地: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
出生日期:1962年
毕业院校:上海戏剧学院
星座:狮子座
身高:165 cm
体重:51 kg
代表作品:大侠霍元甲、红粉世家、总督张之洞
职业:演员、制片人
主要成就:第八届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学会奖
初出茅庐
哈斯高娃从上海戏剧学院毕业后,1987年主演了第一部电影《荒漠的狮子》 。同年,参演电视剧《王昭君》。1991年参演电影《义重情深》,饰演其木格 。
事业上升
1993年,哈斯高娃参演电影《东归英雄传》 。1995年,参演电影《冼星海》,在剧中饰钱韵玲,哈斯高娃凭借此影片获得了珠影小百花奖女主角奖项 。1996年,参演王新民执导的历史剧《总督张之洞》,哈斯高娃饰演紫芸 。1997年,哈斯高娃参演赵国华执导的电影《龙闯中原》,饰演川岛芳子;1999年,主演电影《家在远方》上映;2000年,参演由哈斯朝鲁执导的电影《珠拉的故事》,哈斯高娃凭借此片获得了第八届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学会奖;2003年7月20日,其参演的电视剧《铿锵玫瑰》开播;同年参演的电视剧《枣树湾》播出,对哈斯高娃震动很大 。2004年,参演的电视剧《红粉世家》《军中红舞鞋》陆续播出 。
平稳发展
2008年,哈斯高娃参演乌兰宝音执导的电视剧《祥云奈曼》,在剧中饰演福晋;同年主演了电影《浪淘真金》,该片根据大连新港区派出所所长赵振金同志的真实事迹改编而成 。2009年,其参演的电视剧《闯关东(中篇)》开播。2012年,哈斯高娃参演的电视剧《生死依托》播出 。2015年2月5日,哈斯高娃参演的爱情电影《有种你爱我》上映 。
2017年,哈斯高娃参演的电视剧《大漠情怨》开播。2008年12月12日,其参演的电影《黄大年》上映。2019年11月,参演的电视剧《北京地铁》播出。2020年,哈斯高娃参演由安建执导的电视剧《完美关系》,在剧中饰演谭丽。2021年,其参演的电视剧《猎狼者》播出;同年11月参演的电影《武汉,你好》播出。2022年11月10日,其参演的电影《巴林塔娜》上映,哈斯高娃担任此片出品人、制作人 ,凭此片获第35届金鸡奖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提名 。2023年,哈斯高娃参演的作品《情满九道弯》《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陆续播出 ;6月3日,哈斯高娃参演电影《破毒行动》 。
2024年9月24日,参加第五届中国(潜江)曹禺文化周开幕式,在戏剧《北京人》片段表演中担任讲述人。 10月10日,主演的古风家宅爱情剧《锦绣安宁》播出 。
1987年,腾格尔和哈斯高娃在内蒙古的一次大型文艺演出里相识相遇。1988年,两人领证步入了婚姻的殿堂。1995年初,哈斯高娃与腾格尔办理了离婚手续 ,结束了为期7年的婚姻 。
哈斯高娃生活照2017年8月,著名演员哈斯高娃荣获蒙古国政府颁发的“教育文化先进工作者勋章”及证书。 。
2023年10月12日下午,哈斯高娃向母校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蒙古族实验小学捐赠3600册图书。哈斯高娃表示,希望通过本次捐赠图书活动,以图书搭建起分享知识与爱的桥梁,让孩子们能够以书为伴,以书为友,在阅读中感受更宽广的世界 。
奖项名称 | 获奖作品 | 获奖时间 | 获奖情况 |
蒙古国教育文化先进工作者 | 2017.8 | 获奖 | |
珠影小百花奖女主角 | 《冼星海》 | 2005 | 获奖 |
第八届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学会奖 | 《珠拉的故事》 | 2001.11.8 | 获奖 |
2017年,已到退休年龄的哈斯高娃,在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其档案由中央民族歌舞团原领导签字的哈斯高娃工资待遇转移证,无法通过社保局办理退休。因此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工作的合法审批手续,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判令被告支付其自1993年调入歌舞团至2017年10月31日的工资1139984元及职工住房一套,同时支付精神损失费240000元。据了解,此前,哈斯高娃的代理人已经向中央民族歌舞团发出律师函,但尚未收到回应,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 。
蒙古族演员哈斯高娃被誉为是斯琴高娃后的内蒙古第一女演员,鼎盛时期曾经包揽了内蒙古所有重大影片的主要角色,成了影视圈不可多得的全能中坚力量 。(新华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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